〔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邱宜君、謝文華/台北報導〕政府因應流感疫情,採購大量的克流感,後因疫情趨緩,留下不少存貨,如今已陸續到期,衛生署卻重新換貼標後繼續發給基層診所使用,還對外宣稱過期藥品安全無虞,但是替衛生署掛保證的,卻是生產克流感的羅氏藥廠,引發球員兼裁判的爭議。
過期藥品安定性
衛署竟交羅氏驗
日前花蓮有醫師為了抗議政府把早已屆期的公費克流感發給基層診所使用,自稱為疫苗炸彈客,聲稱把過期疫苗注射在患者身上。衛生署疾管局與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雖然該批公費克流感藥品已逾效期,但經藥品安定性試驗報告顯示,效期其實可達七年,沒有問題。該批重貼標藥品效期展延只到去年十月,目前已沒再使用。
效期七年重貼標
督保盟痛批離譜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直批離譜。她表示,種瓜自然說瓜甜,政府當初買了快要過期的產品,竟還自己花錢請對方確認有效,政策明顯有問題。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也反問:「有那個藥廠會說從我這裡出去的藥,會沒有效?」由藥廠球員兼裁判的作法,非常不適當!
疾管局於九十五年及九十六年向羅氏藥廠採購四十五萬盒克流感,原本有效期限為九十九年八月及十月,後展延效期到一○一年十月。為了「合法」展延期限,疾管局在一○○年及一○一年,分別編列五十多萬及三十多萬的預算,委請羅氏藥廠負責執行屆期克流感的藥品安定性試驗報告。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說,要求原廠試驗在世界各國很常見,「沒有一個藥廠實驗室敢造假,一旦被發現,整個企業會全垮。」
有民眾擔心,藥品當初定出有效期,自有其學理依據,到期後再保證有效,繼續延期,邏輯上很奇怪,如果真有效,當初有效期何不訂得寬鬆一點?周志浩說,藥廠如果想賺錢,會希望政府重新採購藥品,讓舊藥展延,並不符合藥廠利益。這批藥物最後有多少成功延長效期?重新貼標?詳細數據則需再查詢。
不過,有藥物學專家認為,新藥上市資料須由原開發廠提供,但已上市的新藥、只是要確定產品在貯存期間維持有效成分含量,與剛製造好的藥物特性相同的安定性試驗,國家自己的檢驗單位就能完成。此時原廠有責任提供相關展延報告,最後再由食品藥物管理局比對,才能決定能否展延。直接付費請賣方再進行一次安定性試驗,真的有點「說不過去」。
不便具名的開業醫師表示,過期的藥,理論上即便有效、也盡量不會去用,日前就有婦產科醫師因為給病患施打過期排卵藥,卻遭求刑十五年!疾管局可能是因為數量太龐大,只好硬著頭皮延長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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